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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編號:TAI001

台胞證申辦服務

辦證需知

※ 自2021年09月01日起,中國簽證需由本人親自申辦,詳情請參照香港公署領事部通知

※ 照片不可重複使用,辦理台胞證每組照片限用一次。

※ 台胞證簡體字庫規則:

1. 若已於送件時附上舊證,則字體將會依原舊證簡體字庫製作,不須附延用聲明書,首次辦理皆以字庫最新版簡體字樣為主。

2. 詳情請參考:台胞證姓名規範。 

※ 若新台胞證已換領並有異動簡體字樣,要換回原使用的舊證字樣時,需重新付費換領。

機關辦理天數:約7個工作天

可停留天數:由相關單位核定

※ 如遇補件、天災、公安系統異常等情況,導致簽發作業延後,下證時間也將順延。

 

2023年度休假日

9月~10月:09/29~09/30 中秋節;10/02~10/06 國慶日;10/23 重陽節

11月~12月:12/25~12/26 聖誕節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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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天件-卡式台胞證

NT$1,500 /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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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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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購項目 - 全程採自取服務,如需郵寄請加附郵寄費用
郵寄費用
全程採自取服務,如需郵寄請加附郵寄費用
NT$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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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金額 $ 0

5天件-卡式台胞證

NT$2,400 /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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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天遺失毀損件-卡式台胞證

NT$2,600 /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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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天遺失毀損件-卡式台胞證

NT$3,200 /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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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簽證所需資料

※ 申請人須在台灣。

1. 台胞證新辦表格 - A4白紙影印清楚完整,申請者需簽名,並請用藍或黑筆顏色填寫。

2. 護照正本一份 - 2017年08月01日起,不論首辦、換領、遺失或毀損,申請台胞卡皆需附上護照正本,且有效期需達6個月以上。

※凡至現場辦理者,護照正本由我社進行驗證完畢後,即可當場返還。

3. 護照影本一份 - 效期需達6個月以上,不接受傳真及拍攝本。

4.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- 清晰1:1實際大小影本,不可模糊。

5. 半年內2吋彩色白底照片一張 - 背面書寫姓名、不可著白衣、勿配戴有色框眼鏡,需露出耳朵、眉毛,不可露齒,規格同護照:頭頂到下巴約3.2公分~3.6公分之間。

6. 未滿16歲申請者 - 需父母或監護人的身分證影本(需用A4白紙影印,監護人請提供相關證明),表格需多簽署監護人姓名

(1) 有身分證(年滿14歲以上需辦理身分證):需附上身分證影本。

(2) 無身分證:需附3個月內戶籍謄本全戶正本(記事不可省略)。

7. 舊證影本 - 不論是否過期皆需原比例、正反同面印在A4白紙上,不可裁切。如遇特殊情況需修改原簡體字樣,請加附聲明書。

8. 如有改名或個人身分資料修改者,需檢附3個月內戶籍謄本全戶正本(記事不可省略)。

備註

1. 台胞證號碼「一人一號,終身不變」,即每5年雖換發新證,但台胞證號不變。

2. 台胞可以在5年的有效期間內多次進出大陸,同時在有效時間內,均可居留且不需簽注獲報備。

3. 台胞於有效期內,必須出境大陸,持過期台胞出境大陸一天需罰100元人民幣。

4. 申請人出生地為外國者,可能因為審核關係而影響下證,煩請提早送件。

5. 申請資料不齊全、不符合規定被退件或通知補件,則於補齊所需資料後一律重新計算工作天;若於通知當天補件,工作天需多一天。

6. 相片畫素不足或身分證或護照影本不清晰,中旅有權不發證。

7. 台灣假日、大陸假日及香港假日皆不算工作天。

8. 持台胞證入港:只要出示有效台胞證或護照,即可入境香港(停留30天),不須再申請電子港簽。

撤件費用

卡式台胞證送件後撤件者,如:重辦撤件、不准件而撤件、補件撤件或其他個人因素撤件者。需酌收手續費新台幣200元。

其他注意事項

1. 如特殊身分者(含記者、公務員等)需詳細填寫目的、形成及服務單位、部門與職稱。

2. 有效期台胞證遺失:

(1) 在台灣遺失:警察局報案或填寫遺失聲明書,並更改為遺失件。

(2) 在港澳遺失:至警察局報案取得報案證明後,至相關單位做補發。

(3) 在大陸遺失:至警察局報案取得報案證明後,向當地出入境管理局申請補發臨時台胞證。

3. 持有回鄉證者,需另外檢附:

(1) 放棄回鄉證聲明書正本。

(2) 回鄉證正本 - 不論有無效期都需繳回註銷。

(3) 香港或澳門身分證影本。

4. 大陸人士首辦者:

(1) 若客人曾設籍於大陸,需加附大陸戶政單位核發之「戶口註銷證明」影本(需有大陸互政單位圓章)及確認在台聲明書。

(2) 若客人未曾設籍於大陸,需加附確認在台聲明書及未戶籍說明書正本+3個月內戶籍謄本全戶正本(記事不可省略)。

5. 出生地為外國者 - 台灣、中國、港澳以外地區:

(1) 三個月內申請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,記事不可省略。

(2) 若持有有效期外國護照者,需於送件時一併附上外國護照資料頁影本備查。

(3-1) 首辦:首次抵台登記居民身分證所持的旅行證件影本(若附外國護照需含入境章)或歸化國籍證明影本。

(3-2) 換領:首次抵台登記居民身分證所持的旅行證件影本(若附外國護照需含入境章)或歸化國籍證明影本(如無法提供,請以說明書正本代替,需填寫持何種證件及證號)。

※ 歸化國籍許可證書及一覽表申請辦法(請自行備妥身分證明文件與照片):

方案一:

(1) 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正本,工作天需一個月,費用約新台幣1,000元。(限本人親辦)

(2) 內政部申請正本,需7個工作天(不含六日),費用約新台幣1,000元。(限本人親辦)

方案二:

至原申請戶政事務所(告知戶政人員要申請檔案應用),可申請到許可書及一覽表影本,工作天需2~3天,每張約新台幣2元。

6. 新疆及西藏出生者,需加附:

(1) 身分證正本。

(2) 戶籍謄本正本 - 三個月內詳細記事版。

(3) 首次入台資料。

(4) 大陸戶口註銷證明。

(5) 確認在台聲明書正本。